【山西】山西杏花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发布者:就业中心管理员 日期:2025-03-14 浏览次数:279

 

为配合汾阳市酒文旅融合发展项目建设,给全域旅游目标注入新的动能,拓展我公司未来发展方向,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向全社会招聘总经理1名,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山西杏花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二、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总经理年薪30万元起,年薪分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两部分,具体情况面议。


2.根据汾阳市人民政府、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特殊人才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7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特殊人才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6.工作经验:具有2年及以上文旅相关产业策划、运营、实施、管理经验;具备行业相关资格或文旅类企业的管理经验;现为知名景区景点运营团队核心人员,组织过文旅类相关项目工作经验或正在组织运营实施文旅类相关项目业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2.被撤销中国共产党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


3.被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后影响使用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9.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试用期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限未满的;


11.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资料、采取欺骗行为以达到被招聘者;


12.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精神病史的;


13.其他不宜参加应聘的。


四、招聘程序


采取发布公告、邮箱报名、资格审核、综合测评、体检、考察、研究确定、公示、聘用等环节,最终确定招聘人选。


(一)发布公告


在汾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二)邮箱报名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5年3月13日9:00至2025年3月22日18:00;报名邮箱为:1634438749@qq.com。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填写《山西杏花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应聘总经理申报表》(见附件1)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扫描件(格式.pdf),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格式.pdf)附学信网查询结果,任职证明文件、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能证明个人经验、能力、业绩的其他佐证材料的扫描件(如行业影响力及成功案例等材料),个人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工作经历(曾经和正在负责的项目概况),所有资料打包压缩命名为“姓名”发至指定邮箱。


报名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 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由我公司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的,即为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结果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平台公开发布。


(四)综合测评


参加综合测评人员为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综合测评由履历业绩评价、面试两个环节组成。按照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决定岗位意向人选。


1.履历业绩评价


(1)履历业绩评价满分100分(《山西杏花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应聘总经理履历业绩评价表》见附件2);


(2)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行履历业绩评价,综合分析、比较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能力素质、实践经验、工作业绩等情况,评价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度。


2.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者未超过3名(含3名)的,先行启动考察程序再面试;未超过5名(含5名)的,按实际报名应聘人数直接进行面试;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者超过5名的,根据履历业绩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按比例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存在同分情况(取小数点后两位),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由我公司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业内专家及主管部门相关领导组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文旅行业相关能力以及对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分值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成绩由履历业绩评价和面试成绩按照比例计算(综 合成绩=履历业绩评价得分×40%+面试成绩×60%)。根据综合成 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岗位意向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为通过综合测评的岗位意向人选。


体检注意事项: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以电话等方式通知本人,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执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报名人员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因个人放弃体检形成的空缺,按综合测评成绩顺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我公司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全面了解其报名信息真实性以及工作实际能力素质、文旅相关工作实绩等。


(七)研究确定


根据考察情况,结合招聘职位需求,由我公司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及研究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汾阳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


1.咨询电话:15383589599(马先生)


电话开通时间:公开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2.本次应聘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凡因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招聘工作由我公司负责解释,并研究决定本公告未尽事宜。


4.附件下载地址:汾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fen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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